還記得幾天前跟大家分享“女人的難題”這篇故事嗎?朋友為了這件事幾乎都快跟先生鬧翻了,而且弄得婆家人也都知道了,讓她更加難為。
一開始好友跟她先生說能不能不要借,因為金額不小,再者婚前就說好要一起存錢買房子的,兩人的存款原本就是買房基金裡的一部份,不應該拿出去借給別人,更何況是借給前女友,但她的先生很堅持一定要借,說朋友有難就應該要互相幫忙,房子可以晚點買,但他不能看著前女友有難而不伸手拉她一把,還說前女友一定是走投無路了才會找他幫忙,如果他不幫她的話就沒有人可以幫她了。
好友聽到這些話覺得很心酸,在主觀上她實在無法說服自己接受老公的想法,客觀上更何況錢是夫妻倆辛苦賺來的,她每個月省吃儉用就是希望能早點買房,但現在另一半卻一借就要去了一大半,她實在拗不過去。為了這件事夫妻倆天天吵,最後還冷戰了好幾天,但就算是吵架、冷戰,還是得回婆家吃飯,後來連公婆都知道了,然而最讓她痛心的是婆婆竟然還因此怪她不懂事。
婆婆在得知這件事後竟然滿口同意地說“這一定要借呀~”,還說她怎麼這麼沒有肚量,說詞基本上跟她先生差不多,更誇張的是婆婆還說如果好友不願意借,她自己可以拿錢出來借給兒子的前女友,好友當下覺得有被賞兩巴掌的感覺。
婆婆很喜歡先生的前女友,早就把她當自己的媳婦看待,後來兩人沒能結婚還難過了好久,她一直希望兩人日後有機會能重續前緣,直到後來兒子結婚才不得不死了這條心,但好友萬萬沒想到這件事婆婆竟然沒站在她的立場替她想,反而還怪她。
最後好友被逼得沒辦法,錢還是借出去了,但她覺得她跟先生以及婆家的感情受損了,她覺得好像前女友跟他們才是一家人,而她只是個外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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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人的難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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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!~~~終究還是借了!~~~ 妳的好友心裡一定很不好過,妳只能盡量多關心她囉!~~~
她的婆婆不一定是真要幫那個女生,但100%肯定是站在兒子那邊. 婆家的人終究還是站在跟自己有血緣關係的人那邊. 因為在他們心裡, 那才是他們真正的家人. 但有事要做時,沒血緣的媳婦卻馬上變自己人. 一樣都跑不掉. 娶媳婦時都說會對人家多好多好,但嫁過去後,還不是當免錢台傭得多. 一堆媽寶也只會只聽爸媽的,根本不會保護老婆. 很多台男都譙台女ㄈㄈ尺, 光是洋人沒有婆媳問題,就大加了100分. 台男只會在那邊酸女生怎樣那樣, 殊不知自己根本沒肩膀, 遇到婆媳問題,就只會哭夭自己是夾心餅乾. 難怪台女不敢嫁!!!!
我是男的。我覺得若男主角沒處理好,好好安撫,女主角絕對會把這件事永遠記住,男主角往後日子會不好過。
忘了補充一句話,我覺得前女友不算什麼,「前妻」才是全世界最可怕的動物。
有了這次經驗還是請朋友別把錢跟先生的混在一起,因為前女友有可能還會再來借,到時別把自己的辛苦也借出去了。
真的很心寒,沒想到最後還是借了。我要是妳朋友我會一輩子記得我老公給我的屈辱,以後加倍奉還
只能提醒好友:不該忍的事情從一開始就不應該忍,否則下次變成是你朋友的錯了(一次借下次不借),如果這份愛可以大到朋友不顧自己的感受,那麼希望他記得這分初衷長此以往,不要數年過去終於想通放手,青春也已經蹉跎!經濟就趁這次分開吧,不管要不要在一起,各理各的,或許無情淡是好過你賺的錢白白給了你不要的人!是不是心想匿名捐贈做善事還好過這樣丟出去呢?
若是我我會要求離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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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人的經濟及理財一定要獨立,千萬不要和先生成立購屋基金,自己的錢自己存,你的存款及理財最好不要讓先生知道太多,否則日後一定會很後悔
除了安慰你的朋友 也許也要問問你的朋友是不是要繼續維持婚姻吧~ 婚姻的經營本來就是兩個人要互相的~~ 如果是我 先生這麽堅持的情況下~ 我可能會反而很大方的~要求先生把這件事情交給自己處理~~而不是讓那個女生繼續有機會和先生用這樣的事情保持聯絡~~~ 另外要借錢~~那就按照自己的規則來~~收利息阿~~~ 何必爲了一個外人傷了和先生的和氣~~然後讓人家覺得自己小氣~~~ 況且和銀行借錢都要利息了~~~和對方收取相對的利息也不過分阿~~ 如果先生還要爲了收利息這樣和你生氣~~那就真的把財務算清各自獨立算了~~~
肯定離婚的!這根本是對女人的屈辱
女人真是難為.尤其是媳婦的角色.公婆是很難做到公平的.很多事都是要靠自己放寬心,還有忍耐才能度過.以這位朋友所承受的委屈,我覺得她要先讓自己冷靜個幾天,將事情的原由從頭至尾想個徹底.想想這件事自己的態度,自己的想法,還有對老公的容忍度.這個婚姻值不值得繼續維持,自己要考量清楚.因為,接下來是耐力的考驗.
大概因為曾當場撞見前男友跟他當時的〝前女友〞做愛,所以我一直對〝前女友〞很敏感 如果我是文中的女主角的話,如果老公真的要借的話,那我會要求一起出席--拿錢給她的時候我要在場,並簽還款同意書之類的文件明確講好對方該如何還款 如果老公不同意的話,很抱歉那存款裡屬於我的部分我要拿回,咱們離婚吧!
您好... 媳婦當然是外人,不要傷心。 只能勸朋友多回憶一下決定結婚當時的心情,生活中多愛自己一些了。
今天聯合報剛好有一篇文章可以參考:udn.com/NEWS/LIFE/X1/8526443.shtml
我每次看留言都覺得很奇怪,每個女人都這樣不幸,有過不好的回億嗎? 如果有,那我沒話講.如果沒有,我覺得結婚是種承諾,雙方可以帶著互信經營.
我在大學有學過性別課程,教授有說過媳婦是標準的外人內置案例(說白了就是沒同理心)
我也覺得妳的好友應該將屬於自己的錢拿回來,不要存什麼買房基金了,先生既然執意要借,就用他自己的錢借,要先保護好自己的權利!